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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环三都澳区域绿色发展基金会(第三届)理事会办事机构设置、工作职责、人员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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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基金会的工作性质和主要任务,经第二届第一次理事会议决定设立3个办事机构(以后视工作情况增加):秘书处、综合宣传部、项目工作部,各部门主要职责和人员分工如下: 一、秘书处职责 1.负责起草基金会综合文字、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政务信息和综合性工作报告等工作; 2.承办举行理事会会议的具体工作; 3.负责理事会议、理事长扩大会议的有关筹备工作,并监督实施,负责记录、编写会议纪要等工作; 4.协助理事会领导处理日常工作; 5.负责理事会的文电、印章和档案的管理工作,审核理事会文件的文字、格式、内容; 6.负责基金会人事、机要、财务、保卫、后勤等工作; 7.承办与省民政厅、市环保局的日常工作联系和基金会年度工作检查等相关工作; 8.负责理事、监事的日常联络、服务工作。 二、综合宣传部职责 1.负责起草和修订基金会宣传管理办法,拟订年度宣传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基金会项目的社会宣传、成果展示活动,宣传企业治污经验和污染曝光情况,负责联络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活动; 3.负责基金会网站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 三、项目投资部职责 1.负责起草和修订基金会项目管理、开发和资助活动的管理办法,提交理事会研究,并监督实施; 2.负责起草基金会项目及资助活动年度计划,提交理事会研究,并组织实施; 3.负责聘请基金会项目专家、顾问和联系工作; 4.负责基金会项目、资助活动管理工作,汇总项目活动资料并建立项目信息库; 5.组织和承担基金会项目开发和实施工作。 四、各部门人员分工 秘书处: 主 任:何道芳 副主任:卢旭玲 成 员: 林婷婷 卢金同 综合宣传部: 主 任:陈 强 成 员:陈 强 项目投资部: 主 任:郭友环 成 员:郭友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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