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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电梯消毒工作的通告(第2号)

nd.fjsen.com  2020-01-28 11:10:10 来源: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我来说两句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宁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通告(第1号)及2020年1月26日宁德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的要求,结合我市电梯使用管理实际,现将电梯消毒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明确主体责任。

(一)建设单位尚未移交电梯所有权人的,建设单位为电梯消毒责任管理单位;

(二)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的,受托人为电梯消毒责任管理单位;

(三)未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权人为电梯消毒责任管理单位;

(四)出租配有电梯的场所,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电梯使用管理责任人为电梯消毒责任管理单位;租赁合同中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所有权人为电梯消毒责任管理单位。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电梯使用管理单位要求,要积极配合做好电梯消毒工作。

二、电梯消毒要求。各电梯消毒责任管理单位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标准要求,每天应对本单位使用管理的电梯进行一次消毒工作;一旦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或疑似病例的小区电梯要加大消毒频次,消毒人员要做好自身防护。并在每台电梯轿厢内张贴防控新型冠状病毒安全警示、提示标识。

三、强化留守值班。各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要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留守值班和应急处置工作落实,确保重要时段不发生电梯安全事故和重大影响事件。

四、本通告自2020年1月27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27日

  • 责任编辑:王予捷     关键字:电梯,单位,消毒,管理,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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