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宁德频道首页 > 社会民生 > 正文

古田:善意执行助力村委战“疫”情

nd.fjsen.com  2020-04-01 08:58:29 陈健 来源:宁德晚报  我来说两句

日前,古田县法院执行局收到一份特殊的申请报告,来人是该县鹤塘镇某村村委会主任,向法院申请对该村集体账户进行解冻。

原来,2016年至2019年,该村村委会因借款合同纠纷先后被不同债权人起诉至法院,作为被执行人该村有4个借款案件未履行到位,村集体账户被古田县法院冻结。2月27日,为抗击疫情需要,鹤塘镇政府向该村拨付3万元专项资金用于疫情防控工作,但因账户被冻结,无法取得这笔资金安排防疫工作。后经法院评定,决定暂时对该村集体账户进行解冻。据悉,这是古田县法院疫情防控期间活用执行措施,保障战“疫”一线的一个缩影。

据古田县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疫情期间,该院在保障当事人权益的前提下,积极、主动配合做好防疫工作,对执行措施涉及疫情防控相关单位的,依法审慎开展执行工作。原则上暂缓对承担疫情防控任务的单位、人员以及场所、设备、物资、资金采取执行措施。已采取查控措施的,在做好申请保全或申请执行人释明工作的基础上,依法变更强制执行措施。已查封的账户,可依申请或依职权解封,已查封的机器设备等,允许继续使用。若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属于疫情防控必需的相关物资,在详细登记造册后第一时间解除相关措施,确保不因执行行为影响疫情防控工作开展。(宁德晚报记者 陈健 通讯员 郑晓燕)

  • 责任编辑:王予捷     关键字:疫情,执行,法院,工作,措施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东南网新闻援助频道
宁德新闻官方微信点击或扫描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