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所在的位置 > 东南网宁德频道 > 社会民生 > 正文

中心城区超标电动自行车整治行动展开 严打违法销售、哄抬物价行为

2020-04-23 16:13:50  作者:林珺   来源:宁德晚报   责任编辑:王予捷

近日,宁德市市场监管部门在中心城区展开超标电动自行车整治行动。据悉,行动以中心城区所有电动自行车经营主体为重点检查对象,着重检查无照经营、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车、摩托车维修店超范围经营及借机哄抬合标电动车售价等行为,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经营秩序,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4月22日,市市场监管局、蕉城区市场监管局、东侨开发区市场监管局深入中心城区绿源、新日、雅迪、小牛、爱玛等电动自行车经营门店,检查经销商资质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存在违法销售不符合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是否哄抬物价等行为。检查发现,少部分商家存在未认真执行进货查验制度等现象,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其限期整改。检查中,执法人员还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以及CCC认证相关要求向商户进行了宣传,督促经营者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切实履行商品质量责任和义务,确保进货渠道正规,产品质量合格。 

记者了解到,去年以来,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了电动车市场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565人次,检查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245家,立案3起,案值16万元,罚没金额共计15.05万元。“今年我们将继续加大检查的力度,对销售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的违法行为,以及对排查出的无照经营和超范围从事电动自行车销售从严给予查处,从源头上把好市场主体质量关。”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宁德晚报记者 林珺 通讯员 陈星 文/图)

更多>>宁德要闻
更多>>民生要闻
更多>>新闻图片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点击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