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所在的位置 > 东南网宁德频道 > 社会民生 > 正文

两轮车别“任性” 不守交规将曝光

2020-05-06 08:58:44  作者:吴宁宁   来源:宁德晚报   责任编辑:王予捷

两轮车驾驶员们注意了,今后全市的“电子警察”都将“盯着你”!记者从宁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5月起,宁德市将每周曝光一次两轮车违法行为,通过这种“全民监督”的方式,督促驾驶行为更加规范有序,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一些骑行电动自行车的人员常闯红灯过路口,且往往伴随着超速等违法行为;不少电动车车主认为自己是交通参与者中的“弱者”,机动车都应“礼让”,加上骑行灵活,交通违法监控抓拍难度大,所以肆意逆行;一些电动自行车骑行人会为了自己方便,冒着生命危险在机动车道上骑行,形成争道抢行的局面,险象环生……“这些两轮车通行中出现的常见违法行为,不仅冲击了道路交通管理秩序,也埋下了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事故,最易受害的还是两轮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说道。

据该负责人介绍,此次将曝光的两轮车包括,超标电动自行车、合标电动自行车以及摩托车。超标电动车违法上路行驶、两轮车不佩戴安全头盔、超载、闯红灯、不按道行驶、随意掉头、逆向行驶、酒后驾驶、加装遮阳伞、乱停乱放等行为,都将在宁德交警微发布、宁德晚报、宁德网等平台上一一曝光。此外,宁德市还将定期通报一批两轮车典型事故案例,常态化敲响安全警钟。(宁德晚报记者 吴宁宁)

更多>>宁德要闻
更多>>民生要闻
更多>>新闻图片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点击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