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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驾考收费下调!

2020-05-28 08:30:41  作者:张文奎   来源:闽东日报   责任编辑:王予捷

日前,省发改委官网发布《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制定机动车牌证工本费和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费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函 》,重新制定机动车牌证工本费和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费收费标准,2020年6月1日开始执行,有效期3年。

汽车驾驶许可考试费共计440元,汽车驾驶证科目一40元;科目二260元;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110元;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30元。摩托车证科目一30元,科目二60元,道具技能和安全文明常识皆是30元。省发改委还公布了车牌,驾驶证等证件的工本费用。

据了解,每次预约考试有两次机会,第一次预约考试不合格需要补考的不收费,第二次预约考试按表列的收费标准的50%收取补考费,第三次及以上预约考试的,按表列收费标准的30%收取补考费。小型汽车科目二考试,考生在考试中途被判定不合格的,应允许其按考试项目顺序继续试考完剩余项目。2020年5月31日之前已报名参加汽车驾驶许可考试的考生含已报名但未参加考试,以及报名参加补考的考生,还有报名参加摩托车驾驶许可考试的考生,其考试费收费标准仍按照闽价费〔2018〕96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租用社会考试场地对机动车驾驶员实施考试,应向场地所有者支付考试场地租赁费,考试场地租赁费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从考生收取的考试费中列支,不得另外向考生收取有关费用。(闽东日报记者 张文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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