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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浦三沙:开展环境保护普法宣传

nd.fjsen.com  2020-06-09 14:59:42 李巧鸿 陈妙玲 来源:闽东日报  我来说两句

“电鱼、毒鱼、炸鱼等违法行为对我们海域生态环境有很大的破坏性,如果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业船舶等”。6月5日下午,渔业站的工作人员正耐心细致的向来往群众宣传《福建省实施〈渔业法〉办法》。

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三沙镇组织镇渔业站、派出所、环保部门、三沙法庭等部门联合开展“关爱自然保护海域环境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

活动通过设置流动法律咨询台,发放《环境保护法》《严禁非法采捕销售红珊瑚》《福建省实施〈渔业法〉办法》《2020年度海洋伏季休渔》《行政与生态环境审判庭(案例篇)》等材料,运用典型易懂的案例阐释说明,向群众讲解海域环境保护法律条令,破坏生态环境的后果和需要承担的责任,并认真回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同时,加大对2020年度海洋伏季休渔期的宣传,让广大渔民群众进一步认识到“禁渔、休渔”的重要性、紧迫性,积极配合伏季休渔工作。(闽东日报通讯员 李巧鸿 陈妙玲

  • 责任编辑:王予捷     关键字:环境,群众,海域,休渔,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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