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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思悔改!五旬男20年间因盗窃获刑十余次

nd.fjsen.com  2020-12-02 08:15:47 吴宁宁 来源:闽东日报  我来说两句

近日,福安市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盗窃案件。现今50岁的陈某某从二十五岁开始先后因盗窃被劳动教养1次,行政处罚10次,判刑12次,因殴打他人被行政处罚1次。多次锒铛入狱的陈某某,始终不知悔改。

2020年4月某日凌晨,陈某某“重操旧业”,经过每户人家门口时试探性地用手推门并成功进入一民房。之后陈某某潜入该民房三楼房间内,趁被害人叶某某熟睡之际实施盗窃,盗得人民币20000元。而此时,距离她上一次盗窃刑满释放仅过了两天。2020年7月,陈某某被抓获。2020年11月,福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盗窃罪对陈某某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最终以盗窃罪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检察官提醒:防范入室盗窃不可大意,家中不宜存放大量现金,贵重物品要注意妥善保管且避免集中存放,夜间休息务必关好门窗。(闽东日报记者 吴宁宁 通讯员 冯哲明)

  • 责任编辑:王予捷     关键字:陈某某,盗窃,存放,盗窃罪,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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