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所在的位置 > 东南网宁德频道 > 本网原创 > 正文

市场监管局重要提醒:购买“一退两抗”类药品须实名登记

2021-01-29 15:31:19  作者:陈星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王予捷

东南网宁德1月28日讯(通讯员 陈星)据宁德市市场监管局消息,即日起全市零售药店在对非医保卡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类药品必须严格实行实名登记购买, 对不能提供身份证的一律不准售卖,确保购药人信息登记的真实性。

药店在发现有发热、咳嗽、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可疑患者,需劝导前往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同时,要严格执行执业药师在岗、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管理要求。

全市零售药店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该企业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落实好“一退两抗”药品销售实名登记制度,在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类药品时,严格查验购药人员的身份证,如实填报《购买退热和止咳类药品信息登记表》;并做好进店人员的测温、验码、戴口罩以及经营场所卫生清洁等工作。  

对不按要求登记、瞒报漏报、弄虚作假、拒不整改等情节严重的零售药店,市场监管部门将责令停业整顿,列入失信企业重点监管,并向社会公开曝光。对存在违法违规销售“一退两抗”药品的零售企业,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市市场监管局提醒,药品零售企业作为疫情防控“哨点”,对非医保卡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类药品实行实名登记购买是当前宁德市疫情防控的重要举措,消费者应予以配合,共同守护好我市疫情防控阵地。

更多>>宁德要闻
更多>>民生要闻
更多>>新闻图片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点击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