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所在的位置 > 东南网宁德频道 > 社会民生 > 正文

持假证超速行驶 男子因伪造身份证件获刑

2021-07-15 16:21:56  作者:郭晓红   来源:闽东日报   责任编辑:王予捷

福鼎一男子高速超速行驶后被交警拦下,淡定掏出假证企图“蒙混过关”被识破。日前,福鼎法院审结该起伪造身份证件案,依法判处被告人苏某润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据了解,2019年4月,苏某润在某动车站附近遇见一名非法办证人员,因其本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为应付日常检查,遂向对方提供个人资料并付款500元,让对方伪造一本准驾车型为C1的机动车驾驶证。2020年12月,苏某润驾驶小车在沈海高速公路超速行驶,在福鼎市高速收费站接受交警检查时使用上述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经鉴定,苏某润所持有的机动车驾驶证确系伪造。苏某润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及使用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被霞浦县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二十日。后苏某润到福鼎市公安机关投案,并向公诉机关具结认罪认罚书。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苏某润伙同他人伪造机动车驾驶证,其行为已构成伪造身份证件罪,结合其自首和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闽东日报记者 郭晓红 通讯员 王雅丽)

更多>>宁德要闻
更多>>民生要闻
更多>>新闻图片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点击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