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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出台《促进市场主体增量发展十二条措施》

2021-10-19 10:05:18  作者:陈星   来源:闽东日报   责任编辑:王予捷

“没想到现在开办企业这么方便快捷。”10月18日上午,在市市场监管局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领到营业执照的李先生惊喜地从工作人员处得知,可以同时完成办理营业执照、税务信息登记、公章刻制和银行预约开户等企业开办所需事项,全程不到5小时。

笔者获悉,该局于日前出台《促进市场主体增量发展十二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涵盖“零费用”“零见面”“5小时办结制”“网上办”“掌上办”等利好举措。

《措施》明确,全市全面推广开办“5小时”办结制,并已于9月1日起在市中心城区实行,其他县(市)将逐步参照推行。《措施》指出,我市将积极推进“证照同办”改革,推进“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实行“一次告知、一表申报、一窗受理、一次办成”,实现企业、群众“跑一个窗口、办多个事项、领多个证照”。

此外,《措施》还提出实行名称自主申报制、经营范围勾选制、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等多项“放管服”举措。

“市场主体是经济的力量载体,也是地区经济发展的晴雨表。此次出台的《措施》,让群众和企业轻松地迈出创业的第一步,这对我市市场主体持续稳定增长,打造新风气正的福建‘名片’具有非常大的促进作用。”宁德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今年前三季度,全市新登记市场主体10.06万户,同比增长106.13 %,在全省(含平潭)排名第四位。(闽东日报通讯员 陈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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