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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宁德市租赁住房补贴政策实施细则公布

nd.fjsen.com  2021-11-26 20:09:38 周涛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宁德11月26日讯(本网记者 周涛)11月26日下午,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召开新闻通报会,通报《宁德市中心城区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住房补贴发放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实施细则,《意见》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从明年1月份开始按季度申请。在市场租赁住房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家庭,可以申请领取租赁住房补贴。

图为新闻通报会现场 东南网记者 周涛 摄

通报会上,宁德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何飞就群众所关心的哪些人可以申请、可以领取多少补贴等方面进行说明。

哪些人可以申请?

补贴发放对象主要是城镇户籍居民或者在市区稳定就业、缴交职工社保的非户籍家庭,具体是以下三类人员:

一类是城镇户籍家庭。具有市区城镇居民户籍满一年,且在申请时未迁出的住房困难家庭。这里的市区主要指:蕉南、蕉北办事处、金涵乡、城南镇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所在地,不包括农村村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二类是新就业无房职工。不具有市区城镇居民户籍,但属于宁德市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新就业职工。新就业主要包括申请之日前三年内录用的,并有相关部门任命文件或聘用合同,并在市区缴交城镇职工社保满一年、申请时缴存状态正常的。

三类是外来务工人员。不具有市区城镇居民户籍,但在市区务工的进城务工人员。在市区连续缴交职工社保满五年(强调的是连续缴交,中间间断缴交的不符合规定),申请时缴存状态正常的可进行申报。

租赁补贴发放是按家庭人口数计算,所以申请时要注意一些的家庭人口数认定问题:

(1)申请以核心家庭为单位(核心家庭就是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不必把户口簿上所有的人都申报);

(2)共同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必须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如申请人夫妻双方的父母或成年未婚子女共同生活居住且同户籍的,可纳为共同申请人;共同申请家庭成员所有收入、资产、住房面积应合并计算;

(3)已婚子女及旁系亲属不得纳为共同申请人。成年子女婚后须主动向住房保障部门备案减员,减员后可独立申请租赁补贴;  

(4)申请人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未婚单身申请人须年满三十周岁(含)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在市区稳定就业;

(6)离异单身申请人须年满三十周岁(含)以上且办理离婚手续须满两年,依据法院裁判文书或生效的离婚协议书载明情况,婚生子女为判决或协议跟随方的共同申请人。

申请人应具备哪些条件?

除对户籍方面的要求外,对申请家庭还有住房状况、收入和资产等方面的条件限制:

一是住房状况方面。申请家庭“应在宁德市区无不动产或自有居住型房屋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拥有土地、商业店面、车位、写字楼、厂房等非住宅的不得申请。”

要注意的是:(1)申请家庭成员二年内应在宁德市区无不动产交易记录;(2)申请家庭成员应未租住、未购买单位公有住房、未参加单位集资建房、未领取住房工龄补贴(住房补贴),未租住、未购买各类保障性住房,未取得棚户区改造安置房。

二是收入和资产状况。按照租赁补贴申请家庭收入、资产细分为三类:Ⅰ类家庭为城市最低收入家庭,城市最低收入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或等于上年度宁德市区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5%(按照统计部门2020年蕉城区含东侨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8788元折算,月收入大约为1778元),家庭资产低于或等于5万元;Ⅱ类家庭为城市低收入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或等于上年度宁德市区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月收入大约为2586元),家庭资产低于或等于20万元;Ⅲ类家庭为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宁德市区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1.5倍(月收入大约为4849元),家庭资产应低于或等于36万元。

申请家庭应在市场上租住房屋

此项是发放租赁补贴的重要要求,申请家庭在市区租住的住房有以下三个要求:一是要签订普通住宅的房屋租赁合同;二是租赁合同须经房地产交易部门备案并取得租赁备案证;三是出租方应向税务部门申请开具租金发票(增值税发票)。以上三个要求缺一不可。还应注意的是:(1)租赁的房屋所有权不能是家庭成员的;(2)同一租赁合同或同一发票只能由一户申请家庭进行申报,租赁合同、发票不一致的不能进行申报。

同时,《意见》明确了七点不得申请租赁补贴的情形,杜绝骗取租赁补贴行为:一是未在市场租赁房屋;二是租赁的房屋所有权为家庭成员;三是未签订租赁合同;四是租赁合同未进行登记备案;五是无法出具税务发票;六是已享受本单位住房补贴(不能双享受,如已领取企业住房补助的、不得申报);七是已享受人才住房补助。

申报时间、材料和方式

租赁补贴实行季度申请,每个季度首月前二周为申请时间,第一批申请从2022年第一季度开始,也就是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在2022年每季度首月前二周的工作日上班时间,向户口所在地社区或者两区保障部门提交申请。

申请补贴须准备的材料:(1)夫妻双方身份证、婚姻证件原件、复印件等;(2)所租房屋的材料:房屋权属证明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租赁发票原件。(3)具有优先资格的其他证明。申报方式:城镇居民向户口所在地的社区申报,非户籍外来务工人员持以上材料向用工单位所在地(蕉城区或东侨开发区)住房保障部门申报。

各级受理单位按照程序,对申请人申报的住房、户籍、收入和资产等状况进行初审、公示,然后报各有关单位进行联合审核,由于审核、公示等均需要一定的工作时限,因此,准入过程较长,请申请人务必耐心等候、相互理解,我们将尽力兑现“当季度申请、次季度发放”;审核、公示无异议的,由蕉城区或东侨住房保障、财政部门负责发放本区申报家庭的租赁补贴。

补贴发放计算和金额

租赁补贴额度=补贴标准×补贴面积×补贴系数。其中:(1)租赁补贴发放标准按照同地段(或同地域)、同类型住房市场平均租金的70%确定,目前正在委托评估机构进行测算。(2)补贴面积。1人家庭保障面积为25平方米、2人家庭38平方米、3人家庭45平方米、4人及以上家庭60平方米,超出保障人数或者标准面积的部分由申请家庭自行承担。(3)补贴系数。Ⅰ、Ⅱ、Ⅲ三类申请家庭系数分别为0.7、0.5、0.3,Ⅰ类家庭中,城市低保家庭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可按补贴系数1进行发放。

示例:一家三口双职工家庭,家庭工资年收入约为9.2万元,人均年收入约为31000元左右,租住两居室套房。可以按照Ⅱ类家庭系数,即:补贴面积45㎡×补贴标准(市场租金的70%)×系数0.5,补贴金额为市场租金的35%,假如公租房周边市场租金为20元,每月可以领到45*20*0.35元=315元。

对补贴领取对象实行的监管

一是领取住房租赁补贴要签订合同,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二是租赁补贴发放采取年审制,住房保障部门联合不动产登记、民政、交警、人社等部门对保障家庭资格进行审查,经审查不再符合领取条件的,自审查结果公布之日起,停止发放租赁补贴;

三是当家庭人口、收入、资产发生变化时,应主动申报家庭情况,调整补贴方式。

领取补贴的家庭可以申请实物保障

(1)申请租赁补贴的家庭可书面向住房保障部门申请变更保障方式为实物配租进入实物配租轮候,未取得住房保障前,可继续领取租赁补贴;

(2)已享受住房保障或轮候取得住房保障资格的,不得领取租赁补贴;

(3)新申请租赁补贴的家庭变更保障方式进入实物配租轮候的,保障方式一经变更,不得再作保障方式调整。

据悉,2008年以来,宁德市大规模推进保障房建设,将保障房建设列入市委、市政府每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截止目前全市累计建成并分配各类保障房3.29万套,其中:经济适用房0.91万套、公租房1.82万套、限价房0.55万套,已累计保障了城镇中低收家庭、新就业毕业生和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住房困难家庭3.29万户,有效改善了城镇户籍困难群众住房条件,但部分新市民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特别是,随着宁德“四大产业”发展,到中心城区工作和生活的新市民逐年增加,各类家庭对住房的需求越来越迫切,中心城区的保障房建设供不应求,市区保障性住房如金涵小区一、二、三期7326套、东侨幸福佳园1794套等,已先后建成投入使用,但仍不能满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新市民的住房需求。

在思考如何化解新市民住房困难的关口上,宁德市按照国家加快转变住房保障方式的要求,结合实际,出台实施中心城区租赁住房补贴发放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租住市场住房的家庭发放租赁补贴,提高他们住房消费能力,从而弥补了该市实物保障的不足,也将对进一步健全该市住房保障体系起到关键性作用。  

  • 责任编辑:王予捷     关键字:住房,家庭,申请,补贴,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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