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所在的位置 > 东南网宁德频道 > 本网原创 > 正文

宁德市区迎来新一批限价房 这些人可申请!

2022-01-14 15:39:22  作者:周涛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王予捷

东南网宁德1月14日讯(本网记者 周涛)据宁德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消息,14日上午,宁德市住房委员会正式发布《关于开展金涵小区三期限价商品住房分配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22年1月18日到3月18日宁德市住房委将接收符合条件的家庭,申报金涵三期限价商品住房。

图为宁德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官网截图

《通知》主要面向宁德市区城镇中等偏低收入家庭。申请人须具有:宁德市区蕉南、蕉北办事处,金涵乡、城南镇政府和东侨开发区管委会所在地城镇居民户籍(农村村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除外),且落户时间截至2022年1月18日满2年。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应在宁德市区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2年内在市区无房产交易(即2020年1月18日至2022年1月18日);未购买公有住房、未参加单位集资建房、未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人才住房。收入应少于或等于2020年度蕉城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即少于等于77576元。申请家庭资产应不高于40万元。

本次限价房房源位于金涵小区三期H区地块,共950套,户型面积95平方米左右(含公摊)。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后将经过初审、复审、联审、汇总、复核认定等程序,经过公开抽签确定选房顺序号,分批组织申报家庭进行选房。

限价房销售手续由代建单位负责办理,销售结果及时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公示。申请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选房、合同签订、缴交购房款等事项,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的,视为自愿放弃购买资格,房源进入轮候;申请人选房后放弃购房的,取消其本次购房资格及下一批次申请资格。

以下为通知全文:(全文见附件)

正式--金涵三期限价房分配通知2022.doc


更多>>宁德要闻
更多>>民生要闻
更多>>新闻图片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点击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