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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重点地区入(返)宁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2022-05-16 08:54:58  作者:叶陈芬   来源:闽东日报   责任编辑:王予捷

近日,不少市民有这样的困惑:疫情之下出行,入(返)宁要不要隔离?要遵守哪些健康管理措施?针对市民的疑问,5月13日,记者采访了宁德市卫健委相关负责人。

“为贯彻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5月13日,我市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中高风险等重点地区入(返)宁人员健康管理措施的通知》。”市卫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政策是根据国家、省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制定,对入境人员、高风险地区入(返)宁人员、中风险地区入(返)宁人员等8类重点地区入(返)宁人员实施相应的健康管理措施。

针对入境人员:经宁德市口岸入境的,严格实施14天集中医学观察,解除集中医学观察后,目的地为宁德市的入境人员,点对点接回目的地后继续实施7天居家医学观察(不具备条件的,转为集中医学观察)+7天健康监测(第28天再做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者方可解除健康监测);目的地为宁德市外的入境人员,点对点送上返程交通工具,不得在宁德市逗留。在人员入境时及集中隔离第1天、第3天、第7天、第10天、第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解除集中医学观察核酸要严格落实“四必须”(采样时间必须落在集中医学观察第14天,同时必须采集人、物、环境标本,检测方法必须是“双采双检”,检测机构必须有疾控机构),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方可解除集中医学观察。再继续落实7天居家医学观察并在第2天、第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者方可解除居家医学观察,解除居家医学观察后继续由属地落实7天健康监测,在第28天再做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者方可解除健康监测。在宁德市外口岸隔离满14天的入宁人员,在入境后21天内返回宁德市内的,仍要实施居家医学观察(不具备条件的转为集中医学观察)和健康监测直至满28天,同时在入宁第1天、解除医学观察、解除健康监测当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针对高风险地区入(返)宁人员:实施14天集中医学观察,在第1天、第3天、第7天、第10天、第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解除集中医学观察核酸检测要严格落实“三必须”(采样时间必须落在集中医学观察第14天,检测方法必须是“双采双检”,检测机构必须有疾控机构),检测结果为阴性者方可解除集中医学观察。

针对中风险地区入(返)宁人员:实施14天居家医学观察(不具备居家医学观察条件的,应转为集中医学观察),并在医学观察的第1天、第3天、第7天、第10天、第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解除医学观察核酸检测要严格落实“三必须”(采样时间必须落在医学观察第14天,检测方法必须是“双采双检”,检测机构必须有疾控机构),检测结果为阴性者方可解除医学观察。

针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中除中高风险地区以外、出现本土感染者且存在外溢风险但未宣布中高风险地区县(市、区、旗)的入(返)宁人员:实施“7+7”措施(7天居家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在第1天、第3天、第7天、第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方可解除健康管理。

针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低风险县(市、区、旗)入(返)宁人员:在健康码绿码、体温正常的基础上,需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入(返)宁,实施14天健康监测,并于第1天、第3天、第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者方可解除健康监测。(闽东日报记者 叶陈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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