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22 10:57:20 作者:郭晓红 廖梦旖 来源:闽东日报 责任编辑:王予捷
|
违法停车告知单“贴心”附上二维码,殊不知是不法分子设下的陷阱。日前,福鼎法院审结该起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案,判处被告人杨某武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2022年7月3日至5日间,被告人杨某武利用本人手机编辑《违法停车通知单》模板,抠图编辑“福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违法处理专用”“福鼎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违法处理专用”电子印章印文,通过其母亲名下支付宝生成150元收款二维码添加在模板内,并将收款人名称设置为“福鼎交通部”。之后,被告人杨某武将上述虚假罚单贴在目标车辆的挡风玻璃处,以此骗取车主扫码支付人民币150元的罚款。直至案发,被告人杨某武共制作40余份《违法停车通知单》并贴于目标车辆的挡风玻璃处,共从中非法获利1050元。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武伪造国家机关印章,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综合被告人杨某武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等,遂作出以上判决。(闽东日报记者 郭晓红 通讯员 廖梦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