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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起建行纯商贷可“逐月冲”

2024-05-06 09:53:40  作者:陈薇   来源:闽东日报   责任编辑:王予捷

近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切实减轻贷款职工的还款压力,该中心在建行进行试点,于5月20日开通省内建行(厦门除外)纯商业住房贷款“逐月冲还贷”业务,符合条件的缴存职工可持申请材料到当地公积金窗口办理。

“办理公积金提取后可立即申请纯商贷‘逐月冲’,无需距离上次提取满一年。”若申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较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建议先办理偿还商业贷款提取业务,再申请纯商贷“逐月冲”。纯商贷“逐月冲”已经生效,还可以办理还商贷本金提取业务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除“销户类提取”和“因特殊情形造成家庭严重困难类提取”外,其他情形提取要“逐月冲”停冲满12个月后才可办理。若已办理纯商贷“逐月冲”,想要还商贷本金的话,需要先将“逐月冲”业务停冲满12个月后才可办理。

据悉,申请建行纯商贷“逐月冲”,要满足的条件包括: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在宁德市内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已偿还首期纯商业住房贷款本息,该笔贷款尚未结清且当前无逾期;办理纯商业住房贷款“逐月冲还贷”业务时,借款人应授权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该笔商业贷款信息。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借款合同、还贷银行卡、《住房公积金逐月冲还贷协议书》,申请人为借款人配偶的,提供结婚证。

办理纯商贷“逐月冲”时,借款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到公积金窗口授权查询该笔商贷信息,授权时需要的“商业贷款账号”可以通过“建设银行”APP或拨打建行客服查询。已经线上办理过偿还该笔商业贷款提取业务或线下已授权的,不需要再次授权。“逐月冲”业务自审批通过后生效,次月起冲,采用报账制方式划款。每月20日根据上月还款额(不包含提前还款金额和逾期罚息),以转账的方式将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划入还贷银行卡。

另据了解,满足申请条件的借款人配偶可以申请办理纯商贷“逐月冲”。由于“逐月冲”业务的划扣款项直接转入借款人还贷银行卡内,若借款人配偶要申请“逐月冲”业务,要求本人持申请材料到窗口办理,他人不得代办。申请人同时存在2笔及以上未结清的纯商业住房贷款的,只能选择其中一笔办理纯商贷“逐月冲”。若职工家庭同时存在2笔及以上未结清的纯商业住房贷款的,夫妻双方可各自选择一笔或共同选择其中一笔办理纯商贷“逐月冲”。

“公积金账户在宁德市行政区域内转移的,纯商贷‘逐月冲’仍正常生效;若转移至其他公积金中心的,纯商贷‘逐月冲’将自动停冲;若还需办理该业务,请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提醒,目前,该业务在省内建设银行(厦门除外)进行试点,暂仅支持缴存职工到公积金窗口办理。今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加大研发力度,推进纯商贷“逐月冲”申请线上办,逐步扩大纯商贷“逐月冲”银行范围。(闽东日报记者 陈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