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17 08:18:42 作者:龚键荣 来源:闽东日报 责任编辑:王予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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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下达2024年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 宁德市获得奖励资金1758万元 近日,省财政厅下达2024年第二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1.493亿元。其中,我市获得奖励资金1758万元。 据了解,我省自2016年起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制度,旨在强化对吸纳外来人口较多地区的激励,加大对解决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问题成效显著地区的奖励,引导相关地区增加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落实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为农业转移人口提供更有质量的基本公共服务,更好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按照《福建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我市将积极统筹自有财力和省级奖励资金,合理安排预算,优化支出结构,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支持政策落实到位。(闽东日报记者 龚键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