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所在的位置 > 东南网宁德频道 > 本网原创 > 正文

酒后乱报警“杀人”?宁德海警局:严惩不贷!

2025-01-18 20:37:36  作者:周涛 任殿坤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王予捷

东南网1月18日讯(本网记者 周涛 通讯员 任殿坤)近日,宁德海警局蕉城工作站成功破获一起谎报警情、扰乱公共秩序的案件,涉案的1名违法嫌疑人已被抓获。该案件再次向公众敲响警钟:谎报警情不仅浪费公共资源,更将面临法律的严厉制裁。

违法嫌疑人被抓获。宁德海警局 徐建春 摄

2024年12月27日凌晨,宁德海警局蕉城工作站接到辖区一名男子的紧急报警,该男子在电话中声称自己在渔排上杀了人。接警后,宁德海警局蕉城工作站迅速行动,执法人员第一时间与辖区公安民警协同配合,火速赶赴现场处置。

到达现场后,执法人员与民警立即展开细致调查。通过询问与报警人同住的工人,并对现场进行全面勘查,并未发现任何杀人事实的迹象。经过进一步的询问,该男子最终坦白,报警内容纯属虚构。原来,当天他心情郁闷,饮酒后为了发泄情绪,寻求他人关注,一时冲动拨打了报警电话,编造了杀人的虚假警情。

海警执法人员当即对该男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同时向其详细宣讲了相关法律知识,明确告知谎报警情行为的严重后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该男子因谎报警情扰乱公共秩序,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宁德海警局执法人员借此案提醒广大群众,95110海警报警电话是维护海上安全与秩序的重要公共资源,务必珍惜。谎报警情不仅严重干扰正常的执法工作,更对社会公共秩序造成恶劣影响,这种害人害己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广大民众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

更多>>宁德要闻
更多>>民生要闻
更多>>新闻图片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点击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