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德市落实2025年省级林长制督查情况整改,发布2026年第2号林长令

2026-07-15 16:56:12  作者:   来源:宁德市林业局   责任编辑:王予捷

7月7日,宁德市发布2026年第2号林长令,全面推进林业执法、资源监管、林业灾害防控、林业改革、林业专项资金支出等问题整改,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时间节点,加强跟进督促,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林长令强调,要完善林业执法体系,落实主体责任,林业主管部门加强源头管控,综合行政执法部门集中行使依法赋予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加强执法协作,建立健全监管和案件线索移送机制。各地举一反三,加强常态化监管,提高森林资源保护成效。要加大资源监管力度,强化乡(镇)、村两级林长履职尽责,加强护林员巡护管理,及时发现制止上报违法行为。组织各地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开展自查摸排,及时将违法线索报送综合执法部门查处。加大林业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林农法治意识。要加强林业灾害防控,科学设定“十五五”全市防控目标各项指标,组织各地编制2027年防控方案,扎实做好2026年防控工作。强化森林防火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制定《宁德市互花米草除治三年管护行动方案》,加强修复区的红树林管护。要持续深化林业改革,优化林权登记办理程序,提高新增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发证率。探索开发“福林票”,提升优化“林e贷”等金融产品,组织林企参加省内外各类展销会,推动林地经营权有序规范流转,推动林下经济复核经营。要加快林业专项资金支出,强化项目推进攻坚,加快项目实施,尽快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统筹推进两个中央预算内项目,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资金应支尽支。

市林长站

2026年7月10日

更多>>宁德要闻
更多>>民生要闻
更多>>新闻图片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点击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