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04 09:13:07 作者:吴枋宸 陈一诺 来源:闽东日报 责任编辑:王予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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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寿宁法院的帮助,要不是你们,我还不知道要起诉几次,也许还会继续被骗,最后还要不回货款。”老蔡眼含泪光激动地对寿宁法院的何法助及其团队说道。 近日,寿宁法院成功帮助一名花甲老人追回了被抖音平台某律所“欺骗”的款项,同时通过情理交融的反复疏导,帮助其卸下积压二十余年的思想重负,彻底解开了深埋于心底的心结。 老蔡系广东普宁人,1966年出生。年轻时经营水果批发生意,与寿宁县一位年龄相仿的江某曾有过多次货款往来。1998年,江某在未付清两万多元货物款项的情况下人间蒸发,杳无音信。2026年,老蔡通过抖音平台搜寻到了四川某律所,试图依靠专业律师的帮助追回二十多年前江某所欠货款。因时隔多年,老蔡先前保存的江某手机号早已更换,剩余仅知江某的姓名及属寿宁籍。四川某律所便凭这点微薄的信息,就向老蔡立下了“一定能追回款项”的虚假承诺,言语间的信誓旦旦让老蔡深信不疑,随即就将近6000多元的“咨询费”打款至对方账户。 寿宁法院收到追索货款案时,被告信息完整,便通知被告江某开庭。但等老蔡从广东奔波至寿宁法院时,才发现此被告并非他所认识的那位江某。原来是某律所仅凭着江某的姓名以及户籍信息搜索到了另一位同名同姓的寿宁县鳌阳镇人,未经核实就发给了老蔡,老蔡便用此信息进行立案。老蔡随即情绪激动,认为该律所“欺诈”,想要追回被律所“欺骗”的款项。 面对老蔡激动的情绪与诉求,寿宁法院坚持法理情理并重,着力为其解难题化心结。负责该案的何法助当即联系该律所老蔡案件的代理人。起初,该律所并不同意退款。何法助一方面从法理角度,向其释明“包胜诉”的营销方式涉嫌虚假宣传,存在被行业处罚、民事追责等法律风险;另一方面从人情上列举老蔡的基本生活情况,劝说其理解老蔡的不易。最终某律所松口,同意退还一半的款项。某律所退还部分款项后,老蔡还想继续起诉。为了彻底了却老蔡的心结,何法助耐心地向老蔡解释,该案追讨存在的客观困难——时间过于久远、被告核心主体信息缺失、证据不充分。并从该律所的事件出发,指出老蔡追索货款的激进心态,可能极易再次被别有用心之人利用,劝说其放缓脚步,待查清江某的具体信息后再决定是否继续起诉。一番交谈后,老蔡决定放下心结,不再追究。(闽东日报记者 吴枋宸 通讯员 陈一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