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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公积金政策迭代升级 新政覆盖居民全链条住房消费

2026-09-22 15:49:59  作者:陈薇   来源:闽东日报   责任编辑:王予捷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功能、拓宽提取使用范围,更好满足居民多样化住房消费需求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近日下发《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从贷款提额、提取扩围、灵活就业配套保障三方面发力,支持居民自住住房合理消费。

提额扩容 优化住房贷款政策

此次新政实行差异化贷款额度标准,全面升级贷款服务。在贷款认定上,本市缴存职工家庭,在购房所在地没有自有住房或只有一套自住住房,同时全国范围内没有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购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额度大幅提升,双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100万元提高至160万元,单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对普通职工、多子女、军人、“三都澳英才卡”持卡人以及购买现房的家庭实行分层保障。

新政支持代际互助贷款。借款人的父母、子女,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收入稳定、个人信用良好,即可作为共同债务人,参与家庭收入负债核算,承担贷款连带清偿责任,通过家庭合力提高借款人可贷额度。

此外,在我市正常缴存公积金的灵活就业人员,可按规定办理“商转公”贷款(贴息贷款)。贷款的业务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审核标准与在职职工一致。

扩围提效 丰富便民提取场景

新政大幅放宽公积金提取条件,丰富提取场景、简化办理限制。购房提取方面,职工本人及配偶购买自住住房的,自购房之日起3年内,每个自然年均可以申请提取一次公积金。代际互助购房提取频次同步放开,累计提取总额不能超过实际购房支出。同时,将职工本人及配偶购房缴纳的契税纳入购房提取范畴。自取得有效凭证之日起3年内,按实际支付金额申请提取一次。

支持自住住房物业费提取。职工本人或配偶拥有自住住房,可申请提取公积金支付物业费。该业务不受自住住房地域限制,可提取近3年内已经缴纳的物业费。

租房提取政策同步升级。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职工,每人每月提取上限提高至1200元,一年最多可提14400元;二孩、三孩家庭每人每月可提1500元,一年最多可提18000元。不再要求两次提取间隔满一年,职工可以按需提取,匹配日常交房租的节奏。此次调整后,所有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均无时间间隔。

精准保障 完善灵活就业权益

针对灵活就业缴存人员,我市进一步升级专属缴存权益保障政策。灵活就业人员本人没有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账户里的余额可自由提取;原先在单位缴存、后来转为灵活就业的职工,原单位缴存资金转入满6个月后,同样可以自由提取;其他提取规则和在职职工保持一致。(闽东日报记者 陈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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