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0-09 09:22:37 作者:俞锦阳 来源:闽东日报 责任编辑:王予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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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8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学习会,围绕生态环境法典开展集体学习。市委书记张永宁,市委副书记、市长潘国强,市政协主席毛祚松出席。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国璋主持。 福建省法学会副会长、华侨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刘超应邀到会,作《〈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的创新与宁德市生态文明建设》专题辅导报告,系统讲解生态环境法典的编纂背景、重大意义、框架体系与创新亮点。与会同志表示,报告既有深厚的理论阐释,又紧贴生态治理实践,对我们深学细悟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精准把握生态环境法典精神内核与制度规范,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宁德建设的能力水平,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会议强调,深入学习贯彻生态环境法典,是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的必然要求。宁德是“三库+碳库”绿色生态理念的重要孕育地和实践地,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生态环境法典颁布实施的里程碑意义,自觉把法典精神融入谋发展、抓落实的全过程各方面。要把握核心要义,精准吃透法典制度创新蕴含的实践要求,逐项厘清各级各部门权责边界,坚决消除监管真空、杜绝推诿扯皮,用好法治利剑守护闽东绿水青山。要扎实抓好贯彻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深学细研,各职能部门做好学习培训、政策衔接,持续加强普法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切实把法典制度优势转化为生态治理实效。 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有关领导,市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出席。(闽东日报记者 俞锦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