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城法院审结一起系列盗窃案 三个月案发15起
2020-04-28 15:00:39  作者:叶雨香 黄兴重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王予捷

东南网宁德4月28日讯(叶雨香 黄兴重)为牟取非法利益,宁德男子林某鑫单独或伙同他人疯狂作案,三个月时间,入室盗窃15起。日前,宁德蕉城法院审结这起系列盗窃案,依法判处被告人林某鑫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判处被告人陈某方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2019年6月至8月间,被告人林某鑫单独或伙同被告人陈某方、陈某权(另案处理)在宁德市蕉城区、福安市、福州市罗源县等地,趁被害人家中无人之机,使用撬锁入户的方式实施盗窃15起,盗取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手机、现金、外币、钱包、黄金饰品等财物并销赃分得钱款。同年8月22日,被告人林某鑫、陈某方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鑫、陈某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单独或共同入户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起诉指控的罪名成立。二名被告人均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结合其坦白和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
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