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获得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省级补助资金2.46亿余元
2025-06-18 13:24:21  作者:龚键荣   来源:闽东日报   责任编辑:江琳琳

近日,省财政厅、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农业农村厅联合下达2025年福建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省级补助资金150500万元。其中,宁德市共获得补助资金24666.36万元,位居全省第一。

此次宁德市获得的补助资金中,23166.36万元用于第一、二、三批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对象补助,由县级采取项目申报的方式,按项目的促进村财增收、联农带农、撬动社会资本、发挥社会效益、前期工作深度等因素分配资金,给予每个创建对象400万元至1200万元补助资金;1500万元用于第二批省级乡村振兴示范乡镇创建对象补助,古田、屏南、周宁、柘荣、霞浦各获得300万元。

据了解,宁德市获得补助的各县(市、区)将落实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有关要求,加强项目建设进度跟踪督促,确保在一个年度周期内完成项目建设,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同时,及时拨付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提高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水平。(闽东日报 龚键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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