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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座公交候车亭广告位三年租赁经营权对外公开招租方案

2019-04-12 10:53:52  作者:   来源:宁德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廖诗朝

为使国有资产增值保值,为企业发展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根据宁德市人民政府《宁德市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管理暂行办法》(宁政办〔2017〕72号)及《宁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出资企业国有资产出租管理办法》(宁交投综〔2017〕118号)文件精神,拟将对226座公交候车亭广告位(223座公交车候车亭广告位及火车站公交首末站3面广告位)进行公开招租,具体招租方案如下:

一、226座公交候车亭广告位(223座公交车候车亭广告位及火车站公交首末站3面广告位)基本概况

㈠所在路段和站点名称

1.长10米公交候车亭合计25座

(1)八一五中路5座,分别为人民医院1座、市林业局1座、公交大楼1座、莱茵大厦1座、福海花园1座;

(2)鹤峰路18座,分别为阳光嘉园2座、市中级人民法院2座、荷园新村2座、邮政希望小学1座、工业学校1座、葫芦花园2座、富春西路口2座、后山2座、东风标致2座、报恩寺2座;

(3)青山路2座,为伯爵丽城2座(对应站);

每座候车亭均为2个广告灯箱,合计广告灯箱数为50个,广告灯箱尺寸分别约为宽2.1m×高1.1m×2面(具体尺寸详见图纸),详见以下明细表:

序 号

路  段

站台数量

每站灯箱个数

合计灯箱数

1

八一五中路

5

2

10

2

鹤峰路

18

2

36

3

青山路

2

2

4

合  计

25

6

50

2.长12米公交候车亭165座,8米2座,合计167座

(1)塔山路10座,分别为逸涛商城2座、港务局2座、建发绿庄2座、琴海豪庭2座、红塘新村2座;

(2)南环路2座,为人民影院2座;

(3)东湖路6座,分别为东湖市场2座、中医院2座、宁德五中2座;

(4)闽东路28座;分别为宁德职业中专2座、金南门2座、丽景阳光2座、金玉良城2座、高级中学2座、三盛·海德公园(市青少年宫)2座、宁德市人民政府2座、水岸阳光2座、华府豪庭2座、人民广场2座、会展中心2座、市医院(东侨院区)2座、游澳2座、下凡2座;

(5)林聪路4座,分别为华侨新村2座、星宇科技1座、林聪路1座;

(6)支提路2座,为安发生物科技2座;

(7)金马路1座:为火车站路口1座;

(8)蕉城南北路34座:分别为后岗开发区2座、宁德师院(旧校区)2座、市国税局2座、东方医院2座、财经学校2座、交警直属大队2座、市农行1座、宁德技师学院(市人力资源市场)1座、市建行2座、南漈路口2座、东方康宁1座、市医院(蕉北院区)1座、宁德十中2座、市疾控中心(汽车北站)2座、闽东宾馆1座、军分区1座、金涵路口2座、单石碑1座、白莲花涂料厂1座、康复医院2座、金涵小区2座;

(9)侨兴路6座,分别为长兴城2座、盈盛号2座、兴业银行2座(其中4座12米,2座8米);

(10)薛令之路8座,分别为东湖御景2座、其他6座暂无站名;

(11)福宁路18座,分别为万安路口2座、南湖滨路口2座、塔山路2座、大门山1座、天湖东路2座、福宁南路3座、福宁中路6座;

(12)宁川路18座,分别为闽东大广场2座、小场路口1座、下宅园路口1座、闽东路环岛1座、区城投公司1座、万达广场2座、城东花苑2座、立业新村2座、古溪村1座、蕉城中学2座、厦门银行(站前路)1座、美伦大饭店1座、岐头村1座;

(13)南、北湖滨路8座,分别为市规划局展览馆2座、北岸景观2座、华侨新村1座、唐程御品1座、南岸景观2座;

(14)万安路12座,分别为后岗环岛2座、美伦饭店2座、汽车南站2座、国宝路2座、4座暂无站名;

(15)陈普路2座;

(16)东侨中学2座;

(17)福宁北路2座;

(18)五号路2座;

(19)工业北路2座;

(8-12)米(双面)系列每座候车亭均为2个广告灯箱,合计广告灯箱数为178个,广告灯箱尺寸分别约为长2.68m×高1.18m×2面、3.8m×高1.6m×2面等多种版式(具体尺寸详见图纸);12米(三面)系列每座候车亭均为3个广告灯箱,合计广告灯箱数为234个,广告灯箱尺寸约为2.7m×高1.3m×3面、长3m×高1.5m×3面等(具体尺寸详见图纸),总计广告灯箱数为412个,详见以下明细表:

序 号

路  段

站台数量

每站灯箱个数

合计灯箱数

1

塔山路

10

2

20

2

南环路

2

2

4

3

东湖路

6

2

12

4

闽东路

28

2

56

5

林聪路

4

2

8

6

支提路

2

2

4

7

金马路

1

2

2

8

蕉城南北路

34

2

68

9

侨兴路

2(8米)

2

4

4(12米)

3

12

10

薛令之路

8

3

24

11

福宁路

18

3

54

12

宁川路

18

3

54

13

南、北湖滨路

8

3

24

14

万安路

12

3

36

15

陈普路

2

3

6

16

东侨中学

2

3

6

17

福宁北路

2

3

6

18

五号路

2

3

6

19

工业北路

2

3

6

合  计

167

51

412

3.长18米公交候车亭合计31座

(1)天湖路14座,分别为市公安局2座、万达广场2座、沃尔玛2座、广电大厦2座、东湖豪门2座、君裕东湖2座、体育中心2座;

(2)疏港路9座;

(3)天山路2座;

(4)金漳路4座;

(5)富春路2座;

每座候车亭均为4个广告灯箱,合计广告灯箱数为124个,广告灯箱尺寸约为长2.6m×高1.5m×4面、3m×高1.6m×4面(具体尺寸详见图纸),具体明细如下。

序 号

路  段

站台数量

每站灯箱个数

合计灯箱数

1

天湖路

14

4

56

2

疏港路

9

4

36

3

天山路

2

4

8

4

金漳路

4

4

16

5

富春路

2

4

8

合  计

31

20

124

㈡火车站公交首末站5面广告位,其中1面做为线路牌、1面做为公益广告发布,3面作为商业广告出租,每个灯箱尺寸约为长5.4m×高3.1m。

㈢合同期内新建、新增灯箱广告位、含公交候车亭,将按成交价按使用时间、按实结算租金。

二、预留公益广告数量

宁德市区公交候车亭合计226座(223座公交车候车亭广告位及火车站公交首末站3面广告位),根据《宁德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度宁德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方案〉的通知》(宁文明委〔2018〕20号)文件精神,常态化公益广告版面预留20%,创城迎检期间增加20%,公益广告发布费用由中标方承担。候车亭灯箱广告位合计591个,其中,可发布商业广告位423个,常态化公益广告版面预留20%广告位168个,预留如下:

1.八一五中路5座、鹤峰路18座、青山路2座、塔山路10座、南环路2座、东湖路6座、闽东路28座、林聪路4座、支提路2座、金马路1座、蕉城南北路34座、侨兴路2座,共114座,每座候车亭均为2个灯箱广告位,合计广告灯箱数228个,采用间隔1站的跳站形式发布1面常态化公益广告,共57个灯箱广告位(沿主车道),可发布商业广告位171个,含创城迎检期间57个广告位。     

2.侨兴路4座、薛令之路8座、福宁路18座、宁川路18座、南、北湖滨路8座、万安路12座、陈普路2座、东侨中学2座、福宁北路2座、五号路2座、工业北路2座,共78座,每座候车亭均为3个灯箱广告位,合计广告灯箱数234个;每座留1面面向主干道的灯箱广告位做为常态化公益广告发布,共78个灯箱广告位,可发布商业广告位156个,含创城迎检期间78个广告位。     

3.天湖路14座、疏港路9座、天山路2座、金漳路4座、富春路2座,每座候车亭均为4个广告灯箱,共31座,每座留1面面向主干道的灯箱广告位做为常态化公益广告发布,合计广告灯箱数124个,常态化公益广告位共31个灯箱广告位,可发布商业广告位93个,含创城迎检期间31个广告位。     

4.火车站公交首末站5面广告位,其中1面做为线路牌、1面做为公益广告发布,3面可发布商业广告(创城迎检期间根据上级要求发布公益广告)。

三、项目背景及必要性

㈠项目背景

1.市场前景广阔     

此次对外公开招租的226座公交候车亭广告位(含223座公交车候车亭广告位及火车站公交首末站3面广告位)分别分布在八一五路、鹤峰路、塔山路、南环路、东湖路、闽东路、林聪路、南、北湖滨路、福宁路、万安路、宁川路、金马路、陈普路、天湖路、疏港路、火车站公交首末站等,包含了蕉城区和东侨区主要的交通路线,人流密集,地段繁华,因此这些交通线路上的公交候车亭广告具有较广的受众面。同时广告主可以根据自身的需要,自行选择在特定路段、特定范围内的候车亭发布广告,从而可以增强广告传播的针对性。广告双面发布,无论是候车的人员,步行的人员,还是驾车的人员,都可以近距离观察到广告,具有较大的视觉冲击力,而且公交候车亭广告的持续时间长,可以全天候24小时进行广告展示,能给人们留下相对深刻和持久的印象。公交候车亭作为城市广告的一种形式,一方面为广告主实现了有效的传播,提高了品牌知名度,增长了销售利润;另一方面为美化城市形象,丰富城市文化等起到了积极地作用。

宁德市的公交候车亭广告形式近几年发展较快,随着海西的开发,周围配套设施的更进,都将给这一地区带来蓬勃的发展空间。随着现在宁德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不断完善以及公交候车亭广告站点的不断增多,这一地带将成为户外广告资源优化配置的必争之地。因此,此次对外公开招租的226座公交候车亭广告位(含223座公交车候车亭广告位及火车站公交首末站3面广告位)无疑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2. 226座公交候车亭广告位(含223座公交车候车亭广告位及火车站公交首末站3面广告位)出租条件优越

根据《2013年中国户外广告受众调查报告》显示,除去睡眠时间,人们每天大约1/3的时间都在户外度过。候车亭媒体全天候24小时发布,渗透力强,能够直达最多人次及最难接触的目标受众。公交候车亭广告有着相当显著的优点:

⑴千人成本低

广告业界已经取得了一致的认可,公交候车亭广告相比较于电视、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其千人成本是最低的。加之现在大家户外活动时间增多,凭借公交候车亭广告网络的资源配置,直接导致了其高达到率的广告传播效果,几乎可以达到所有户外活动的人员。基于上述认识,现在很多广告主开始减少传统媒体的广告的投放,转而增加了户外公交车候车亭广告的投放。

⑵长时间性

相比较于传统媒体转瞬即逝的劣势,公交候车亭广告具有矗立时间长的特点,这样就导致消费者对在公交候车亭广告上发布的产品接触频率提高,产品在消费者的印象中有较长的停留期。继而消费者会对该产品产生根深蒂固的印象,有利于提高产品的品牌形象,从而达到一定的竞争优势。

⑶独家性

大部分媒体广告都是百家争鸣,很容易让受众的视觉分散,记忆性降低。而公交候车亭媒体由于其特有的点位条件限制,加上媒体正反面发布内容的一致性,因此具有极强的视觉唯一性和记忆的独家性,广告效果显著视觉冲击力强,宣传力强,能迅速产生轰动效应。

⑷强制性

公交候车亭广告强制性较强,只要人们一出门必然会接触到,不可能避而不见。不像电视、杂志或报纸是一种被动性强的媒体。而且公交候车亭广告并不需要人们特意的去留意,就能吸引住人们的眼球。有时在车内或者车站等车的时候,需要一种信息来填补等候时的无聊与烦躁,公交候车亭广告就是能够入目的景致,具有一定的不可抗拒性。

⑸临近销售终端

公交候车亭广告画面视觉冲击,在销售终端传递给消费者潜意识消费信息,以最贴近消费人群的方式将品牌信息有效传递,对消费者具有直接影响力。

⑹形象功能

宁德市现在被定为成“中国大黄鱼之乡”、“中国晚熟龙眼之乡”、“全国重点产茶县”等,并在建设“六新大宁德”的背景下作为大街小巷随处可见的公交候车亭广告则无疑成为直接体现宁德城市形象定位的生力军。另外,公交候车亭广告不但丰富了城市的户外生活,也迅速、有效的提高品牌知名度,树立品牌形象。品牌概念在公交候车亭广告的信息传播中不断被具体化并更富有亲和力,更容易为受众理解和接受,从而在短期内迅速提高品牌知名度,获得更理想的广告传播效果。

㈡出租项目的必要性

市区226座公交候车亭(含火车站公交首末站建成3面广告位),为避免国有资产闲置,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浪费,亟需寻求合理的方式充分利用,尽快产生经济效益,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企业发展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

四、项目基本情况

㈠项目名称:226座公交候车亭广告位(含223座公交车候车亭广告位及火车站公交首末站3面广告位)三年租赁经营权

㈡出租单位:宁德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㈢招租方式:公开对外招租

㈣出租功能:发布广告

㈤租赁期限:三年

㈥租金、租金递增以及支付方式:根据招租底价相关规定“市属企业对进入产权交易机构公开竞价招租的拟出租资产必须委托具备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邀请在宁德市国资委中介机构信息库内宁德市区有分支机构的资产评估单位,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226座公交候车亭广告位(含223座公交车候车亭广告位及火车站公交首末站3面广告位)三年租赁经营评估单位,对以上价值做出预评估,初定以预评估价210万元/年/226座(不含增值税,最终以正式评估报告书为准)进行公开竞标。租期三年,招租底价不低于评估价,租金一年一付,先付租金后使用,每年按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

㈦履约保证金:100万元(不计息)

㈧交易行为:根据宁德市人民政府《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宁政办〔2017〕72号)及宁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宁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出资企业国有资产出租管理办法的通知》(宁交投综〔2017〕118号)文件精神,委托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公开交易。确定承租对象后,与其签订租赁合同,向承租方提出要求,确保其独立经营、自负盈亏,承租方在租用公交候车亭期间,必须承担其维护、保养、管理工作及由第三方造成的财产损害、人身安全等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㈨收入管理:根据出租收入管理规定,将出租收入纳入公司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使用。

五、经济效益

226座公交候车亭广告位(含223座公交车候车亭广告位及火车站公交首末站3面广告位)出租三年经济效益如下:210万元+210万元×(1+5%)+210万元×(1+5%)²=662.025万元(不含增值税)。

六、相关要求

㈠226座公交候车亭广告位(含223座公交车候车亭广告位及火车站公交首末站3面广告位)对外公开出租,功能定性为广告发布;

㈡严格要求承租方对承租的公交候车亭只能用于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正当商业经营用途;

㈢要求承租方对在公交候车亭租用期间产生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用电使用安全(含触电、漏电等)等各类问题承担责任。

㈣如政府部门指令或上级部门要求等原因,需将影响瞻观的商业广告更换公益广告或其他广告的,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更换。

㈤承租方每年承担三次(含)公益广告发布费用含制作费,人工费等。

㈥租金价格:在初定底价的基础上,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租赁价格及给付方式。

七、结论

226座公交候车亭广告位(含223座公交车候车亭广告位及火车站公交首末站3面广告位)租赁项目具有风险小、效益高、操作简便等特点,对于公交公司提高经济效益、优化产业结构具有良好的推动作用,无论是在经营运作、经济效益还是社会影响上都是较好的、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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