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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区划定公告和标示工作的通知》(闽经信政法〔2018〕167号)和《宁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区划定工作的补充通知》(宁工信政法〔2019〕105号)等相关规定,我局对宁德蕉城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报送的《宁德蕉城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关于110千伏新车I、II路2条线路电力设施保护区划定的请示》(蕉城时代〔2025〕2号)进行了审核,现将拟对110千伏新车I、II路2条线路电力设施保护区进行划定的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13日-8月19日,在此期间如有意见请反馈宁德市蕉城区工信局。 联系电话:宁德市蕉城区工信局,0593-2822829。 附件:宁德市蕉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110千伏新车I、II路2条线路电力设施保护区划定的批复(拟批复) 宁德市蕉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8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