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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4日,寿宁县平溪镇上演暖心一幕,群众与公安、林业部门联动协作,成功救助一只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中华穿山甲,并助其顺利回归自然。 7月13日20时许,平溪镇一村民在门前道路上发现一只形似刺猬的小动物蜷缩在路边。该路段夜间车流密集,小动物滞留在此极易发生危险。因天色较晚,且自身缺乏专业辨识能力,该村民将小动物带回家中临时妥善安置,避免其遭受意外伤害。 次日清晨,经家人仔细辨认,确认该动物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中华穿山甲。该村民第一时间拨打报警电话说明情况,并主动配合开展专业救助工作。接到警情后,寿宁县公安局平溪派出所迅速联动当地林业站科技特派员赶赴现场处置。工作人员对该动物身体状态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其为幼年雄性中华穿山甲,体重约3斤,体长50厘米,整体精神状态良好,各项生命体征平稳,具备野外生存条件。 为保障野生动物栖息安全、遵循自然保护原则,7月14日上午,民警与林业工作人员依据穿山甲的生活习性,精心挑选辖区植被繁茂、环境适宜的自然区域,将其安全放归山野。 此次成功救助,彰显了辖区群众日益提升的生态保护意识,也是当地警林联动、共治护生工作成效的生动体现。(闽东日报记者 黄楚妍 通讯员 吴学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