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金纠纷“组团”调处 诉讼隐患源头化解
2026-07-30 09:28:05  作者:吴枋宸 陈冉   来源:闽东日报   责任编辑:江琳琳

五位房东同遇租客欠租,法官一次沟通促成和解。近日,福鼎法院成功调解该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五位房东均与承租方达成和解,原告撤诉,承租方支付租金。

2020年7月,包含杨某在内的五位房东与承租人吴某、刘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将房屋用于教育培训项目,租期至2032年8月。2025年12月,因托育用房选址及建筑手续不齐全、消防安全问题,福鼎卫健局撤销该托育机构的备案回执,承租方搬离。因吴某、刘某仅支付部分租金,其中一位房东杨某催讨未果后诉至法院。

该案承办法官在了解案件实际情况并经过实地勘察后,决定将五位房东与二被告人一同召集开展调解。房东认为合同无法履行系承租方改造房屋所致,要求支付租金;承租方则称房屋原有瑕疵致其受损,主张减免租金。法官向吴某、刘某释明其未依约支付租金本就构成违约,同时建议房东考虑承租方损失,适度让步。最终,双方成功达成如上调解协议。(闽东日报记者 吴枋宸 通讯员 陈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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