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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检察从严从快批捕一起非法狩猎案

2020-02-17 15:06:38  作者:吴宁宁   来源:宁德晚报   责任编辑:王予捷

2月14日,福鼎市检察院仅用一个工作日时间对犯罪嫌疑人黄某某以非法狩猎罪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2019年9月至10月间,犯罪嫌疑人黄某某使用拉电网电击的方法在福鼎市店下镇某自然村农田间非法猎捕野猪,其中有一只野猪电击后未死亡被其驯养在某养殖场内直至2020年2月7日被福鼎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发现案发。经查,黄某某此前就因犯非法狩猎罪、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获刑二年,此次再次涉嫌非法狩猎罪。2月13日,公安机关对黄某某提请批准逮捕;2月14日,福鼎市检察院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检察官提醒,违法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以非法狩猎罪定罪处罚。  

据了解,2017年,福鼎市人民政府发布陆生野生动物禁猎期及禁止使用的狩猎工具和方法的通告,规定福鼎市全境禁止猎捕野生动物,禁猎期5年,自2017年12月11日至2022年12月11日。(宁德晚报记者 吴宁宁 通讯员 陈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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