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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省高招体检方案出台

宁德市共10所医院承担体检工作

2020-11-10 16:29:15  作者:叶陈芬   来源:闽东日报   责任编辑:王予捷

日前,福建省教育厅、省卫健委联合出台《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对明年我省高考体检工作作出部署安排。2021年我省高招体检工作包括普通高考体检和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体检两个部分,凡报名参加2021年我省普通高考和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均须参加高招体检。

其中,宁德市承担2021年高招体检工作的医院共有10所,分别为宁德市医院(复检医院)、古田县医院、蕉城区医院、霞浦县医院、宁德市闽东医院、屏南县医院、寿宁县中医院、周宁县医院、福鼎市医院、柘荣县医院。需要注意的是,2021年我省高招终检医院为福建省立医院。

通知明确,各地应于2021年1月31日前完成体检工作,2月下旬前完成复检工作。具体时间由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与体检医院协商后统筹安排。省终检时间定于2021年3月下旬进行。

体检结束后,各地要及时将《2021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格检查表》复印件发至考生本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考生须在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没有申请参加复检的考生不得直接申请参加终检。对复检结论仍有异议的考生,应在复检结论出来后2天内向所在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交终检申请,逾期不予受理。未按时提交复检或终检申请的考生,将视为自愿放弃复检和终检。

通知要求,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协调当地体检医院做好高招体检防疫工作,根据本地疫情防控要求,结合本地高考体检人数和体检医院等实际情况,科学制定高招体检工作方案,细化异常情况处理流程,做好各环节防护措施,避免考生大规模聚集及与其他就诊人群接触,切实保障考生及体检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闽东日报记者 叶陈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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