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所在的位置 > 东南网宁德频道 > 本网原创 > 正文

宁德开展塑料购物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2021-03-13 22:24:03  作者:陈星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王予捷

东南网宁德3月13日讯(通讯员 陈星)塑料制品的普及,在给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白色污染”。近日,宁德市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塑料购物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组织产品质量检验所从全市生产、流通领域抽取具备提携功能的塑料购物袋样品20批次,重点检测塑料购物袋的厚度、宽度、长度、封合强度等4项指标。

此次抽取的样品,将依据新版塑料购物袋国家标准《GB/T 21661塑料购物袋》和商品明示质量标准进行检测。据悉,该标准于2020年12月31日开始实施,相较2008年旧版国标,突出了“增厚、增强、更安全、更环保”的特点,增加了塑料购物袋公称厚度不应小于0.030mm等规定。同时要求,塑料购物袋不应带有本体外的附件如挂耳等。

宁德市市场监管部门也提醒消费者在选购塑料购物袋时,应注意观察其表面应有中文标识、标明厂名、厂址、产品名称、承重、尺寸规格等信息。食品用塑料袋还应注明“食品用”字样。此外,选购塑料购物袋时还应根据不同的用途选择不同规格尺寸和承受重量。塑料购物袋标识上标注的厚度应大于等于0.030mm。优质塑料袋结实耐用,强度高,不会轻易撕掉;劣质塑料袋添加了有害物质,使用起来不结实,容易破裂。

据宁德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宁德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目前宁德市严禁生产、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下阶段,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GB/T 21661-2020塑料购物袋》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对塑料购物袋产品质量展开监督抽查。

更多>>宁德要闻
更多>>民生要闻
更多>>新闻图片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点击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