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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集中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

nd.fjsen.com  2021-05-25 10:41:23 叶陈芬 来源:闽东日报  我来说两句

昨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为规范和加强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研究制定《宁德市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整治工作方案》,即日起至9月20日,在全市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整治工作。

方案明确,此次整治对象主要针对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工作主要针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经许可擅自开办(无证有照、无证无照);噱头宣传和虚假广告,违规招生收费;办学、教师等相关资质未公示;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家长退费难;在职中小学教师(含临聘教师)开办或在培训机构兼职有偿补课;学科类的培训机构出现超标超纲培训的不良行为;超出批准的业务范围开展经营活动等八类不规范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

根据方案,整治工作分为3个阶段,第一阶段(2021年6月20日前),即全面部署和排查摸底阶段;第二阶段(2021年6月20日至2021年8月20日),即集中整治阶段,各地教育、市场监管部门要协调公安、住建、消防救援等相关部门,组织执法力量协同开展集中整治,全面纠正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行为。建立“白名单”,公布无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建立“黑名单”,公布有安全隐患、无资质和有不良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对无证照的校外培训机构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对缺乏基本办学条件、存在安全隐患的培训机构,开展联合执法,依法予以取缔;对在职中小学教师(含临聘教师)举办或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第三阶段(2021年8月20日至2021年9月20日),即专项督促、检查和梳理总结阶段,市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前阶段的工作部署开展整治“回头看”,组织专项督促和检查,防止无证照的校外培训机构反弹回潮,巩固治理成果。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公布举报电话(0593-2915668),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做到有举必核、核实必处,对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完善“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管理体制,建立我市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闽东日报记者 叶陈芬)

  • 责任编辑:王予捷     关键字:培训,机构,校外,开展,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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