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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法院“司法护绿”助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2022-03-11 10:30:00  作者:郭晓红 陈燕华   来源:闽东日报   责任编辑:王予捷

3月8日,宁德中院在市林业局成立对接市林长办公室法官联络室,并与蕉城法院联合在福口国有林场成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实践基地。仪式结束后,召开“生态司法+林业”多元协同座谈会,就当前生态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恢复性司法与替代性修复及资金管理使用等共建共治共享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据介绍,对接林长办公室法官联络室旨在通过建立数据互联信息共享、热点难点问题磋商、联合开展预防宣传、生态环境修复共治等机制,促进林业行政执法与生态司法衔接,加强森林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保护,推动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法治保护水平,为绿色宁德“培土施肥”“美颜修身”。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实践基地旨在为森林资源的保护宣传、补植复绿、替代性履行生态环境修复等搭建平台、提供场所空间,强化为绿色宁德和降排减碳筑牢司法保护屏障。

去年以来,宁德中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持续推进“生态司法+保险”生态修复机制,在全国率先推行省级流域湖河区域水环境“生态司法+保险”修复机制,首险落地古田翠屏湖。创新推进廊桥文化遗产全域、跨域协同保护机制建设,对辖区内35座廊桥实行“一桥一人一档一保险”保护模式,持续打造具有闽东特色生态司法保护“宁德样本”。

为服务保障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建设,制定《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司法服务保障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助力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施意见》,围绕“着力服务绿色低碳产业创新发展、依法妥善审理涉碳案件、深化涉碳案件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涉碳案件执行工作、深入推进涉碳案件生态修复工作、探索创新预防性司法措施、着力加强涉碳案件审判理论和实践应用研究”七项重点任务逐一部署展开。

两级法院先后成立领导小组,强化谋划推进,完善府院联动,组建专门审判团队,设立生态司法保护实践基地,开展“绿碳”“蓝碳”“灰碳”服务保障活动,定期通报服务保障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情况,加强对司法服务保障经验做法及涉林涉碳典型案例总结的宣传,讲好生态司法“宁德故事”,着力展现宁德法院司法护绿和司法“碳”索的新担当、新作为。

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宁德法院共设立10个对接林长办公室法官联络室和7个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实践基地,初步建立覆盖全域的绿色生态司法保护体系和框架。下一步,两级法院将进一步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审判职能,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正确认识和把握碳达峰碳中和,不断深化助力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体系的内劲外功,为全面推进绿色宁德建设和服务保障我市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闽东日报记者 郭晓红 通讯员 陈燕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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