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21 15:11:54 作者:陈薇 来源:闽东日报 责任编辑:王予捷
|
6月17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7月1日起,各缴存单位可申请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我市2022年度单位及其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限额为5530元,月缴存额的“保低”标准调整为166元。 据悉,此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核定年度为2022年度(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的月平均工资。计算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内容为准。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其职工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分别乘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到元,计算结果四舍五入。 此次调整继续实行“限高保低”政策。我市2022年度单位及其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为23042元,最高月缴存限额为5530元(单位和个人各2765元),最低月缴存工资基数为1660元,月缴存额的“保低”标准为166元(单位和个人各83元)。 为方便缴存单位,提高办事效率,避免单位经办人奔波与排队等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议采用网上办理方式进行基数调整。年度基数调整办理时间为7月1日至8月31日,超过时间系统将自动关闭年度基数调整功能。(闽东日报记者 陈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