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03 11:18:07 作者:赵巧红 来源:闽东日报 责任编辑:王予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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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寿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联合刑侦大队、网安大队、斜滩派出所、整治办等部门共同查处一私设电网电野猪,引发森林火灾案件。 据悉,今年8月初,家住寿宁县斜滩镇斜滩村的村民练某振利用“电猫”从家中私拉电线到斜滩镇厝基村山口自然村“山头岗”的自家稻田周边电野猪,至10月下旬,共计电到野猪3头。10月27日晚,练某振又重新接通“电猫”线路,但由于线路问题致使周边稻秆着火引发火烧山。 火灾发生后,寿宁县公安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第一时间组织警力展开调查,最终确定此次火情是练某振私拉电线导致,遂将其控制。“现场风干物燥,火势迅速蔓延。我们花了近十个小时左右的时间才将火扑灭。”寿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介绍,这次大火,造成百亩林地被烧。 经查,练某振在森林防火期内私设电网非法狩猎引发森林火灾,致使森林资源遭受重大损失。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寿宁公安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闽东日报记者 赵巧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