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所在的位置 > 东南网宁德频道 > 宁德市局单位网群 > 正文

市市场监管局倡议:药企拆零销售解热镇痛药

2023-01-09 09:48:13  作者:余根坤   来源:闽东日报   责任编辑:王予捷

日前,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近期,用于新冠病毒感染治疗药品需求激增,针对解热镇痛(退烧药)、抗原检测试剂等部分药械供应在短期内面临较大压力的情况,为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用药用械需求,该局向全市药品零售企业发出倡议,鼓励全市药品零售药店对符合拆零销售要求的解热镇痛等紧缺药械采取拆零的方式进行售卖。

倡议书鼓励各药品零售企业在保障质量的前提下,对符合拆零销售要求且市场供应紧缺的药品、医疗器械采取拆零限购方式进行销售,尽可能扩大保障面。对目前急需但供应数量又有限的退热药品,倡导各药品零售企业通过按需拆零限售方式进行零售供应,对当前紧缺的退热药品原则上按不超过3天(或6粒)每人的需求剂量,购买抗原检测试剂不超过5人份进行拆零销售,将有限的药物提供给急需退热的人群,以缓解退热药品购买难问题。

市市场监管局指出,药品零售企业在拆零销售退烧药等紧缺药械时,要灵活选择方式,为消费者提供购买药械的说明书信息(包括说明书电子照片或复印件),提醒消费者用法用量及禁忌等注意事项,保障消费者用药用械安全。企业要严格执行药品拆零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保障拆零药品质量安全。

同时,全市药品零售经营企业要拓宽进货渠道,积极组织货源,全力保障市场药品供应。要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规范自身经营行为,确保药品渠道合法,质量可靠,信息可追。

市市场监管局强调,各药品零售企业在拆零销售过程中不得捆绑销售,哄抬物价或变相涨价;执业药师要充分发挥药学服务作用,引导消费者按需购药,不盲目囤药。(闽东日报记者 余根坤) 

更多>>宁德要闻
更多>>民生要闻
更多>>新闻图片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点击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