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07 08:57:17 作者:张颖珍 张美妹 来源:闽东日报 责任编辑:王予捷
|
在屏南县街心广场举行《社区矫正法》宣传活动 7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三周年。为进一步学习宣传《社区矫正法》,提高群众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知晓率,连日来,屏南县司法局多举措、多维度开展《社区矫正法》系列宣传活动。 7月3日,屏南县社区矫正管理局联合县共青团、仰恩大学生志愿者共同开展《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活动。与此同时,县司法局联合中国电信屏南分公司,向辖区群众发送宣传短信12万条,实现全县常住人口全覆盖。屏南县公园一号购物中心商城电子显示屏也滚动播放《社区矫正法》宣传视频,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为进一步增强社区矫正人员的法治观念,提升矫正对象学法、懂法、守法意识,各乡镇司法所积极响应号召,组织在册社区矫正对象认真学习《社区矫正法》及其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强调社矫对象要明晰身份定位,要求其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各项监管规定,做好自我约束管理,认真接受矫正。(闽东日报记者 张颖珍 通讯员 张美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