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21 11:35:00 作者:陈曦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王予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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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2月21日讯(通讯员 陈曦)12月18日下午,王某夫妻来到东侨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综合窗口,为其孩子办理户口迁移业务。受理期间,工作人员逐一对其提交材料认真审核,发现两张出生医学证明存在异常,遂以需要进一步审批为由让群众稍作等待,同时第一时间将情况上报户政部门,请求协助鉴定。经核实发现,该证件与夫妻俩早年办理落户时使用的证件并非同一张。经民警多番询问,群众最终承认因之前证件遗失花钱伪造了假证。 无独有偶,12月19日,另一群众在提交材料申请子女投靠父母业务时,同样提供了虚假出生医学证明。户政窗口工作人员当场识破后,该群众供认不讳。 目前,违法行为人均已移交大门山派出所进一步调查处理。 【警方提醒】 购买、使用假证都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切莫因为一时小利心存侥幸而触犯法律。 【法条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的有关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