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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 紧绷岁末年初“安全弦”

2024-02-06 10:59:47  作者: 陈曦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王予捷

东南网2月6日讯(通讯员 陈曦)临近春节,烟花爆竹的产销进入旺季,运输、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逐渐增多,为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存储、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连日来,东侨分局持续深入辖区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全力做到风险隐患早发现、早整治、早消除。

源头管控再抓实,着力化解风险隐患

民警深入辖区超市、零售商铺、闲置厂房等场所、部位,针对各场所是否存在非法生产、存储、售卖烟花爆竹行为,烟花爆竹经营场所许可证是否齐全、进货渠道是否正规、是否超量储存、消防器材是否按要求配置齐全、是否在醒目位置张贴“禁止烟火”安全标识等方面进行严密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提出整改意见,坚决做到不漏掉任何一处隐患。同时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开展巡查,及时制止、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连日来,联合东侨应急局、市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进行检查。

宣传动员再精准,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充分利用春节前人员聚集、活动众多的特点,持续组织开展多角度、大范围、高密度宣传活动,大力宣传私自存储、销售烟花爆竹的危害以及禁燃限放政策,倡导群众到正规、有销售烟花爆竹资质的商店购买,提醒群众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燃限放规定,携手共建平安家园。

打击整治再发力,严查严处力保平安

1月7日,大门山派出所行政处罚一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人

坚持以打开路、重拳出击,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聚焦烟花爆竹生产、销售、储存、燃放等环节,多渠道收集线索,强化巡逻防控,坚决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处理一起,形成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高压态势。1月7日,违法人员林某为庆祝封顶在东侨某工地门口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经民警劝导并宣讲,主动至公安机关投案。1月18日,群众举报有人在小区门口燃放爆竹。民警出警到达现场核实情况,发现该处地上残留爆竹纸屑。经调查,吴某家有喜事,为讨彩头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根据《宁德市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管理规定(试行)》,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违法行为人吴某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

温馨提醒

根据《宁德市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管理规定》(宁政〔2020〕7号) :

一、限制燃放区域:蕉城区蕉北街道、蕉南街道、城南镇、金涵乡、漳湾镇和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所辖区域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二、允许燃放时间:除夕、正月初一全天,农历十二月二十三日至二十四日、正月初二至初六、正月十五日的上午六时至二十二时可以燃放200响以下排炮和升空高度不高于3米的低硫无硫环保小型烟花。

三、其他任何时间段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将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第四十二条规定,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东侨公安将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常态化开展地毯式、拉网式安全监督检查,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严查严处、严管严控,坚决杜绝烟花爆竹领域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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