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所在的位置 > 东南网宁德频道 > 区县新闻 > 正文

周宁:开展节前社区矫正对象 安定稳定暨集中警示教育

2024-02-08 09:11:27  作者: 张颖珍 朱婷婷   来源:闽东日报   责任编辑:王予捷

为进一步落实好春节期间社区矫正安定稳定工作,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提高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意识。1月17日,咸村司法所组织开展春节节前社区矫正对象安定稳定暨集中警示教育大会。

会上,司法所工作人员重点强调了春节期间的通信联络、外出规定、位置确认及报告等事项,并针对2023年11月22日我市某地一名社区矫正对象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被撤销缓刑的典型案例,作了说明和强调,警示社区矫正对象要引以为戒,提高在矫意识,自觉遵守社区矫正各项监管规定,顺利融入社会。

会后,组织全体社矫对象签署了“咸村镇社区矫正对象春节期间自律承诺书”,保证春节期间自觉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不酗酒闹事、不酒后驾驶、不聚众滋事、不参与赌博,妥善处理邻里、同事、朋友、家庭等关系。通过开展集中警示教育,进一步强化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意识,取得了良好的警示教育效果。(闽东日报记者 张颖珍 通讯员 朱婷婷)

更多>>宁德要闻
更多>>民生要闻
更多>>新闻图片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点击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