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21 15:08:26 作者:张文奎 来源:闽东日报 责任编辑:王予捷
图为民警将夜鹭带到户外放归自然
日前,霞浦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成功救助并放生一只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夜鹭。
针对热心群众送来的野生鸟类,森林警察大队民警立即联系霞浦县野生动物保护站工作人员,对该野生鸟类进行检查,经工作人员确认,这是一只夜鹭,为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属国家保护的有益或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其未存在受伤情况。(闽东日报记者 张文奎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