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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宁:警民合力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褐林鸮

2024-08-22 09:38:49  作者:黄楚妍 罗小春   来源:闽东日报   责任编辑:王予捷

8月11日,寿宁县公安局清源派出所成功救治了一只翅膀受伤的猫头鹰。

当天上午,清源派出所接到热心群众报警称:在清源镇八斗新村村委楼附近树下发现了一只疑似受伤的猫头鹰。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发现这只猫头鹰蜷缩在角落里,翅膀处有明显的伤痕,无法正常飞行。

民警将猫头鹰带回派出所,并迅速联系了林业部门。在等待专业人员到来的过程中,民警为受伤的猫头鹰提供了水和食物,以保证其基本生命需求。林业局的工作人员来到派出所后,对猫头鹰进行基础检查,初步判断其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褐林鸮(猫头鹰的一种),因其伤势需要进行专业的治疗和护理。随后,褐林鸮被带离进行进一步救治。

警方提示:广大群众要增强野生动物保护意识,不捕杀、不食用、不交易野生动物。如果发现有受伤或需要救助的野生动物,应及时联系公安或林业部门。(闽东日报记者 黄楚妍 通讯员 罗小春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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