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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四年首批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已发放 最高补贴二万元

2024-11-11 15:38:15  作者:陈容   来源:闽东日报   责任编辑:王予捷

近日,市民缪女士收到银行短信提醒,由她申请的汽车报废补贴2万元到账了。市商务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为促进消费者享受国家政策红利,鼓励车主主动报废老旧汽车,淘汰落后产能,推动环保和资源回收,拓展消费市场空间,今年,商务部门积极推动汽车以旧换新(即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目前,2024年第一批汽车以旧换新(报废更新)补贴已拨付,通过银联发放至消费者手中,总金额达469.5万元,惠及200多名市民。

当前,汽车以旧换新(即报废更新)工作正有序推进,通过政府补贴让消费者得实惠,最高补贴达2万元。个人消费者于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在宁德市内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其中,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参加申请补贴的报废汽车所有人和新购置汽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个人消费者,其所报废的乘用车,应于2024年7月25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2024年8月15日起,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新购置汽车应登记在补贴申请人名下。乘用车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是指在2011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3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

消费者可以通过登录商务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抖音、微信、支付宝、银联云闪付等“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提交申请信息,并上传材料。商务部门会同公安、工信等部门按职责对消费者填报的个人身份信息、车辆信息及相关证件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税务部门配合做好新车销售发票审核,通过全国汽车以旧换新平台反馈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按程序将资金拨付至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闽东日报记者 陈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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