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12 09:36:01 作者: 龚键荣 来源:闽东日报 责任编辑:王予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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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宁德中心城区路内停车泊位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一类路段路内停车泊位收费标准继续按原标准执行,二类路段路内停车泊位收费标准自11月11日起予以调整。 据了解,自单石碑路、鹤峰路、青山路等路段因类别划分调整为二类并开始执行二类区域收费标准后,市发改委陆续收到群众对二类路段路内泊位短时停车费高于一类收费标准的反馈,随即着手对此问题进行梳理。 据悉,现行一类路段路内停车泊位收费标准为1小时以内每辆收费3元;超过1小时,每30分钟1元;24小时最高收费25元。调整后的二类路段路内停车泊位收费标准为1小时以内每辆收费2.5元;超过1小时,每30分钟0.5元;24小时最高收费14元。 停车优惠政策仍按《关于宁德市中心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告》规定执行,即机动车首停30分钟免费,夜间21时至次日7时30分免费,免费时段可叠加且不计入计费时间。 市发改委要求经营者做好停车场所的收费公示工作,在停车场所醒目位置、微信公众号等公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优惠政策情况、收费依据等相关内容,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闽东日报记者 龚键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