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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春走基层丨霞浦三沙派出所践行 “枫桥经验” 化解涉海矛盾

2025-01-24 16:30:08  作者: 周涛 张霖 陈雅慧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王予捷

东南网1月24日讯(本网记者 周涛 通讯员 张霖 陈雅慧)近日,宁德市霞浦县公安局三沙派出所成功化解一起涉海矛盾纠纷,有力维护了三沙渔港的和谐稳定,生动诠释了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治理中的实践成果。

现场调解。三沙派出所供图

1月23日上午,三沙镇紫菜养殖户老林匆匆赶到三沙派出所求助,焦急地表示其养殖紫菜的海域遭船舶撞毁,直接经济损失达数万元,恳请民警帮忙找到肇事船主并获得相应赔偿。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勘查。经仔细查看,发现撞毁老林紫菜排的是一艘废弃渔船。该渔船此前缆绳稳固,从未发生过碰撞事故,而此次缆绳却有明显被人为割坏的痕迹。民警迅速将情况上报综合指挥室,并调取现场周边监控,然而岸边监控未能覆盖事发现场。综合指挥室民警随即与事发附近哨所联动,通过查看哨所监控,成功锁定肇事船为三澳村小康的船舶。

双方达成和解。三沙派出所供图

原来,当天凌晨,小康的船舶在移换泊位时,不慎切断了右侧相邻废弃渔船船头的缆绳,致使废弃渔船偏移至附近海域,撞毁了老林的紫菜排。

民警立即与船主小康取得联系,并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安排老林和小康到三沙派出所渔港枫桥矛盾纠纷室进行调解。调解初期,双方就赔偿金额陷入僵局。老林认为小康应全额赔偿其4万余元的损失,而小康则称自己是无心之失,最多只能赔偿2万元。眼见双方情绪愈发激动,民警迅速启动“2+N”调解机制,联合驻地司法所及省级金牌调解员黄光清共同参与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工作人员一方面摆事实、讲道理,引导当事人平复激动情绪;另一方面紧扣问题核心,深入倾听双方诉求,从法律、道德、人情等多维度进行分析劝导。经过长达5个小时的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被民警和调解员认真负责的态度所打动,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并签署了和解协议。

一直以来,三沙派出所始终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派出所“主防”职能,致力于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此次涉海矛盾纠纷的成功调解,不仅彰显了三沙派出所民警的责任担当和为民情怀,切实保障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也为辖区的和谐稳定奠定了坚实基础,真正实现了“小事不出港、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有效提升了“渔港枫桥”地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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