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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纯商贷“逐月冲”办理银行扩展至7家

2025-03-19 16:41:21  作者:陈薇   来源:闽东日报   责任编辑:王予捷

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

宁德市纯商贷“逐月冲”办理银行扩展至7家

记者昨日从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3月起,我市可办理纯商贷“逐月冲”业务的银行再度扩容,新增农行、中行、中信以及农商(农村信用社)4家银行。已办理省内(除厦门外)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兴业、中信、农商银行纯商业住房贷款的宁德公积金缴存职工可申请办理纯商贷“逐月冲”业务。

2024年以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探索创新住房公积金服务模式,大力推进纯商贷“逐月冲”业务的拓展与深化,致力于让更多缴存职工切实享受到政策红利,缓解还贷压力。2024年5月,在建设银行试点纯商贷“逐月冲”业务。8月,该业务扩展至兴业银行、工商银行。2025年3月,该业务扩展至中信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和农商银行。目前,我市可办理纯商贷“逐月冲”业务的商业银行已扩展至7 家,累计签约商贷“逐月冲”1000余人次,每月冲还贷金额超300万元。

据悉,申请纯商贷“逐月冲”要满足以下条件: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在宁德市内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已偿还首期纯商业住房贷款本息,该笔贷款尚未结清且当前无逾期;办理纯商业住房贷款“逐月冲还贷”业务时,借款人应授权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该笔商业贷款信息。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办理公积金提取后可立即申请纯商贷“逐月冲”,无需距离上次提取满一年。若公积金账户余额较多,建议先办理偿还商业贷款提取业务,再申请纯商贷“逐月冲”。“逐月冲”业务自审批通过后生效,次月起冲,采用报账制方式划款。每月20日根据上月还款额(不包含提前还款金额和逾期罚息),以转账的方式将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划入还贷银行卡。

值得注意的是,办理纯商贷“逐月冲”时,借款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到公积金窗口授权查询该笔商贷信息,授权时需要的“商业贷款账号”可以通过银行APP或拨打银行客服查询。已经线上办理过偿还该笔商业贷款提取业务或线下已授权的,不需要再次授权。(闽东日报记者 陈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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