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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截至本月底

2025-12-25 10:23:50  作者:陈薇   来源:闽东日报   责任编辑:江琳琳

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将于2025年12月31日截止。市医保局昨日发出提醒,广大居民要抓紧最后时间完成缴费,避免因错过参保缴费而影响医保待遇。

2026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人/年,财政补助不低于700元/人/年。自2025年起,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在集中缴费期内缴费参保且连续参保满4年,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在集中缴费期内缴费参保),可享受连续参保激励。如果居民参保人获得激励后断保,前期获得的连续参保激励年限清零,激励金额不清零。自2025年起,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城乡居民参保人员,次年起享受基金零报销激励,发生大病保险报销并使用零报销奖励额度后,前期获得的基金零报销激励清零。错过集中参保期缴费的,将无法享受连续参保激励。

此外,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医疗救助对象、当年退出现役的军人等特殊群体外,对居民医保未在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待遇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国家统一全国集中征缴期前,在我省居民医保延长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不设固定待遇等待期,但不享受连续参保激励。参保人员可通过缴费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但期间的医疗费用报销不能追溯。

上年度已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且参保信息无变化的参保人员,直接按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缴费。变更参保地、职工医保转城乡居民医保、新生儿等人员可在医保线上平台或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后,城乡居民可以通过“闽政通”App(点击【闽捷办】-【个人参保缴费服务】)、“支付宝”App(搜索【闽政通】-选择【闽捷办】)、“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微办税】-【医保社保业务】)等线上渠道办理缴费。也可以持有效身份证证件及银行卡,到办税服务厅或农业银行柜面、农商银行(农信社)网点办理缴费。职工医保家庭共济账户可为家人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通过“闽政通”App(点击【医保服务】-【参保结算】-【代缴城乡居民保费】)办理。未开通家庭共济账户的,可通过“闽政通”App(点击【医保服务】-【参保结算】-【家庭共济】)开通。

市医保局特别提醒,按照往年惯例,2025年12月30日20∶30至2026年1月1日12∶00(具体时间以税务发布通知为准)税务系统将停机,届时无法缴费。为避免因税务停机无法缴费影响医疗待遇,请及时缴费。(闽东日报记者 陈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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