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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预付制”解了二手房“首付难”

2025-08-08 10:03:07  作者:黄璐 詹嫄   来源:闽东日报   责任编辑:王予捷

“本来还为凑首付发愁,甚至准备跟亲戚朋友借钱,没想到公积金能直接用来付首付!”近日,成功签约购买二手房的市民张女士惊喜不已。

在宁德,二手房市场交易长期保持活跃。然而,一直以来,“先解押、后贷款”的传统交易模式却像一道无形的墙,阻碍着市场的顺畅流通,带来了“交易成本高、交易风险大、交易流程堵”的三重结构性困局。购房者往往需要在短时间内筹集一大笔资金用于支付首付,这对于不少购房者而言,是一道难题。要么四处求借,人情与债务双重负担;要么被迫求助于成本高昂、风险丛生的“过桥贷”,进一步放大了财务风险。与此同时,复杂的交易流程中潜藏的产权瑕疵、一房多卖、卖方债务纠纷等问题,也让买卖双方时刻揪心,漫长的周期更是抑制了市场的整体活力。

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二手房交易梗阻”问题,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契机,坚持将作风建设与民生服务紧密结合,将民生痛点作为工作的发力点,积极探索制度创新。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巧妙转化为交易增信工具,在确保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成功打造了“制度创新+技术赋能+协同提效”三位一体的服务新模式,在全省首批推出二手房公积金首付款“预付制”,一举解决了长期困扰市场的“首付过桥症”。

二手房公积金首付款“预付制”,重构了二手房交易的资金流与业务流。在传统模式下,购房者必须先自行支付大笔资金,再申请公积金贷款;而新政策实施后,符合条件的购房者可直接申请使用本人及配偶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作为购买二手房的首付款,直接支付给卖方。这一转变,有效减轻购房者的首付压力,更将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角色从被动的“贷款发放方”,转变为主动的“服务提供方”和“风险管理者”。

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成功为234户家庭发放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累计金额达1.73亿元。若以同等金额的商业性贷款计算,在20年的贷款期限内,此项政策预计可为这些家庭节省还贷利息支出约3460万元。公积金“预付制”减轻购房者负担的同时,也有效盘活了存量住房市场,实现了政策创新与民生改善的同频共振。(闽东日报记者 黄璐 通讯员 詹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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