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所在的位置 > 东南网宁德频道 > 要闻 > 正文

二手房首付款“预付制” 业务受托银行增至6家

2025-10-13 09:55:32  作者:陈薇   来源:闽东日报   责任编辑:王予捷

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我市二手房首付款“预付制”政策再升级,在原有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基础上,加入中国银行、兴业银行、农商银行、中信银行四大金融机构,缴存职工用公积金直抵首付的银行选择更丰富。

“作为全省首批推出的创新政策,这项服务从根源上破解了‘首付过桥’难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符合条件的职工及配偶可直接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充抵二手房首付款,不用再拆借资金。公积金全额转入银行托管账户,产权过户后自动划给卖方,交易终止则原路退回公积金账户,全程闭环监管,杜绝挪用风险。此外,办理贷款时同步申请首付提取,无需重复跑腿,流程高效省心。购房职工只要满足在宁德行政区域内购买二手房;拟办理公积金(组合)贷或纯商贷;携带买卖合同、首付款资金托管协议、银行缴款通知书、身份证件等材料即可办理。

从建行、工行试点开展到如今六家主流银行全覆盖,宁德公积金“预付制”制度创新,让缴存职工购房首付“不费力”、交易安全“有保障”。政策落地以来,已为二手房购房者提取2125万元,惠及160户家庭,实打实节省了“过桥”资金利息。(闽东日报记者 陈薇)

更多>>宁德要闻
更多>>民生要闻
更多>>新闻图片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点击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