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宁德市疾控中心异地迁建暨卫生应急核心能力建设项目DR机房辐射防护建设项目挂网议价公告(NDCDC2025005)
各潜在服务供应商:
现对“2025年宁德市疾控中心异地迁建暨卫生应急核心能力建设项目DR机房辐射防护建设项目”进行挂网议价,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2025年宁德市疾控中心异地迁建暨卫生应急核心能力建设项目DR机房辐射防护建设项目。
二、采购预算:8.1万元。
三、采购方式:在满足参数采购内容及要求、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情况下,采用低价评标法。
四、采购内容及要求:
包括墙面和天棚辐射防护,墙面和吊顶装修,插座,照明,电缆和配电箱。机房总体辐射防护符合《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 130-2020)、《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2002)等国家放射防护标准要求,并经第三方检测合格。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凡有能力提供本次议价文件所述服务,具有法人资格,营业执照规定的营业范围包含辐射防护工程或提供防护涂料产品捡测报告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供应商的合格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3)供应商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备注联系电话;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2.供应商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格式自拟);
3.供应商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4.供应商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①财务状况报告:经审计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
③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任意一个月的缴交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5.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出具的检测报告。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报价,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六、议价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一)文件材料内容及顺序
1.报价函
2.货物说明一览表
3.资格证明文件(“第五点 供应商资格要求”所涉及的资质材料)
4.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
注:本次投标材料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二)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
1.投标文件要求独立编制: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须胶装(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装订成册,并每盖章,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用信封密封,并标招标编号、投标货物名称。
3.每一密封信封上注明“于之前(指投标邀请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
(三)文件响应递交时间和方式:请将相关文件材料于2025年10月22日下午5:00前送达接收点:宁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蕉城区蕉城北路13号)4楼办公室王女士,联系电话:0593-2723758。
宁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5年10月17日